一、学院简介
学院成立于2001年4月,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(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)、环境科学与工程和环保设备工程三个本科专业,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、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,并具有材料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。
学院下设环境系和材料系。环境系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和环保设备工程两个本科专业。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,包含污染控制与治理、清洁生产、环境规划与管理、环境生态工程四个方向。材料系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及相应的中韩合作办学项目。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下设无机非金属材料、新型建筑材料和复合材料三个方向。
学院拥有5000平方米的实验中心。主要仪器设备包括日本电子JEM-1400plus型透射电子显微镜、JSM-7610F型扫描电子显微镜、岛津XRD-7000s型衍射仪、激光拉曼光谱仪、马尔文纳米粒度分析仪、耐驰热分析仪、瑞士万通电化学工作站、介电综合测试仪、孔隙度与比表面测量仪、元素分析仪、原子吸收、原子荧光、液相色谱、气相色谱、红外光谱、紫外光谱、离子色谱等分析仪器和磁控溅射镀膜机、微波烧结炉、注塑成型机、真空熔炼炉、气流粉碎机等材料合成与制备设备,为教学科研创造了良好条件。
二、招聘计划及联系方式
2020年学院招聘专业及人数要求如下:
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 |
序号 |
学科、专业 |
招聘 数量 |
研究方向 |
其他条件(职称、工作经历等) |
联系方式 |
1 |
材料物理与化学、材料学、材料加工工程 |
6 |
纳米材料制备与表征、能源材料与器件、功能陶瓷、复合材料、生态环境材料等方向 |
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,至少达到学科带头人层次;应届博士或拟出站博士后需要达到青年博士第一层次 |
杜老师 0535-6706039 duwei@ytu.edu.cn |
2 |
环境科学、环境工程;环保设备工程;环境生态工程;资源环境科学;水质科学与技术 |
6 |
生态环境材料、三废治理技术及装备、污染控制技术及装备、生态毒理学等方向 |
联系方式:杜老师,0535-6706039
简历请发送至邮箱:duwei@ytu.edu.cn
三、引进人才类别
根据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,引进人才分为杰出人才、领军人才、拔尖人才、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博士五类。
(一)杰出人才
两院院士;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杰出人才和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;或国(境)内外相同层次人才。
(二) 领军人才(年龄不超过55周岁)
(1)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;教育部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 入选者;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;国家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负责人;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;“泰山学者攀登计划”入选者等。
(2)国家“863”计划重大项目、国家“973”计划项目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(专家);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。
(3)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科类)一等奖的首位人员;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。
(4)经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。
(三) 拔尖人才(年龄不超过50周岁)
(1)山东省“泰山学者(海外)特聘教授(专家)”、“泰山学者”青年专家;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;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人选;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;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;其他省份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(相当于“泰山学者工程”);在国外知名高校获聘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。
(2)近5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(含)、省部级技术发明二等奖、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、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首位人员。
(3)近5年主持国家级(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)和省部级重大(重点)等科研项目2项,并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学术期刊正刊发表SCI三区、EI、SSCI、CSSCI、A&HCI收录论文、《新华文摘》全文转载、《人民日报》和《光明日报》理论版学术论文合计10篇。
(4)近5年入选ESI高被引作者。
(5)经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。
(四)学科带头人(年龄不超过45周岁)
(1)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,且在国外知名高校获聘副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。
(2)全球TOP200高校博士应届毕业生、在全球TOP200高校或年度全球自然指数(NATURE INDEX)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,且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。
(3)近5年,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(第二位)以上奖励;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(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)或2项省部级有资项目。同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学术期刊正刊发表SCI三区以上、EI、SSCI、CSSCI、A&HCI收录论文、《新华文摘》全文转载的论文、出版学术专著、获国家发明专利等合计6篇(项),其中专利总数量不超过20%。
(五)青年博士(年龄不超过35周岁)
第一层次 全球TOP300高校博士毕业生,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青年学者,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,且达到较高学术水平。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(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)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SCI、SSCI一区期刊或学校确定的A刊发表论文2篇或《中国社会科学》发表论文1篇;SCI、SSCI二区期刊或学校确定的AB刊发表论文4篇。
第二层次 海外著名高校(研究机构)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优秀博士;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(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)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SCI二区论文2篇或学校确定的B刊发表论文2篇或SCI三区、CSSCI全文收录4篇。
第三层次 符合学校教学科研需要,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博士。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,且本科、硕士、博士和博士后阶段应有两个阶段是“985”(或国家一流大学)、“211”(或国家一流学科)工程重点建设大学(学科)或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或国外相同水平大学(科研院所)或国内著名行业类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或研究经历。
学校紧缺专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,学习经历等要求可适当放宽。
四、引进人才待遇
按照引进人才类别及层次,学校对全职引进的人才提供如下待遇:
类别 |
层次 |
科研启动费 (万元) |
人才津贴 (万元/年) |
安家费及购房补贴(万元) |
实验室(团队) 建设经费 |
自然 科学 |
人文 社科 |
杰出人才 |
面议 |
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的建设经费 |
领军人才 |
|
200 |
50 |
100 |
200 |
拔尖人才 |
|
100 |
30 |
40 |
100 |
学科带头人 |
|
60 |
20 |
20 |
80 |
青年博士 |
第一层次 |
20 |
8 |
|
55 |
|
第二层次 |
12 |
4 |
45 |
第三层次 |
8 |
3 |
35 |
备注: 1.人才津贴、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; 2.符合学校”152”人才工程条件的,可按有关程序规定和条件要求确定人才层次,纳入人才工程管理,享受相应人才津贴待遇; 3.学校提供校内福利性住房的,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减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