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培养我校学生学术创新意识,激发学术创新潜能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对学生首位完成且有学校首位署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予以奖励。奖励标准如下:
(1)自然科学学术论文:
类别 |
奖励 |
《SCI》高被引论文; |
5000元 |
A类:被《SCI》一区收录的期刊论文; |
3000元 |
B类:被《SCI》二区收录的期刊论文;各学科顶尖中文期刊发表的论文(各学科不超过1个); |
2000元 |
C类:被《SCI》三区收录的期刊论文;各学科权威中文期刊发表的论文(各学科1-2个); |
1200元 |
D类:被《SCI》四区和《EI》Compendex (工程索引光盘版)收录的期刊论文; |
800元 |
E类:北大核心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(含烟大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版); |
600元 |
(2)人文社科学术论文:
类别 |
奖励 |
《SSCI》高被引论文; |
5000元 |
A类:《SSCI》期刊论文;学校指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、《新华文摘》全文转载的论文; |
3000元 |
B类:《A&HCI》收录论文;学校指定的B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全文转载的论文;《人民日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理论版; |
2000元 |
C类:中国教育报、中国社会科学报、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》全文转载的论文; |
1600元 |
D类:《CSSCI》(不含扩展版)(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)来源期刊或集刊上发表的论文; |
1000元 |
E类:北大核心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;《CSSCI》(扩展版)(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)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;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。 |
800元 |
二、对学生首位完成并以我校名义获授权的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及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。
类别 |
奖励 |
发明专利 |
4000元 |
实用新型专利 |
800元 |
外观设计专利、软件著作权 |
600元 |
本办法由研究生处、教务处负责解释,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,原《烟台大学研究生、本科生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》(烟大校字〔2005〕178号)同时废止。